兵团07土地登记代理人12.15-1.15网报
(发布时间: 2006-12-6 13:53:00 来自:兵团考试信息网)
2007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文件
各师职改办、考试管理机构及兵直各单位:
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07年度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[2006]121号)精神,兵团将于2007年5月26日、27日组织实施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,现将有关考试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有关考试政策
1、考试设《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》、《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》、《地籍调查》和《土地登记代理实务》4个科目。其中《土地登记代理实务》科目为主观题,在答题纸上作答,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,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。
2、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一个周期滚动管理,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才能取得职业资格。
二、报考条件
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和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(网址:http://www.btpta.gov.cn,下同),在“报名条件”栏目下查询相应考试报名条件。
三、考试科目及时间
5月26日09:00-11:00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
       14:00-16:00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
5月27日09:00-11:00 地籍调查(自备计算器)
       14:00-16:3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(自备计算器)
四、报名相关事宜
(一)报名办法
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,考生根据报名条件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的“网上报名”窗口,填写上传个人相关考试信息并打印《报名申请表》(A4纸),按照要求到各相应的考试报名点确认交费。
(二)报名时间
网上审报时间: 2006年12月15日--2007年1月15日
报名确认时间: 2007年1月15日--1月25日
(三)报名确认地点
报名确认地点按照属地化方式管理,考生可以就近选择,各报名确认点的地址及联系方式打印在《报名申请表》的上方。
五、考试用书的征订
为便于考生学习,国土资源部地籍司组织专家编写了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丛书,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印制发行。各师在受理报名时,可告知考生考试用书邮购地址,考生可自行订购。
订购单位:中国农业出版社文教出版中心
地    址: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北路2号
邮    编:100026
联 系 人:洪兆敏    联系电话:010-64194907
六、考点设置
全兵团只设一个考点,考点设在乌鲁木齐市。
七、准考证打印
考试《准考证》由考生在考试前一个月内自行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下载打印。
完整的《准考证》必须包含如下项目:(1)考生照片(2)考生基本信息(如:姓名、身份证号等)(3)考生考试信息(如:报考级别、报考专业、考试科目、考试日期、考试开始及结束时间、考场编号、座位号等)(4)防伪二维条码(5)本人的身份证复印在《准考证》背面(6)考生须知等。
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打印合格的《准考证》及身份证原件,否则不能参加考试。
八、成绩查询
考试后两个月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“成绩查询”窗口自行查询及打印《成绩单》。
九、考试收费
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[2000]25 号文件和国家计委办公厅计办价格[2000]839号文件规定,报名费每人15元,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,考试答题卡费每科0.5元。
兵 团 人 事 局
二OO六年十二月六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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